在企业管治方面,集团重点提倡其董事会和管理团队带领公司成为一家有诚信、具问责性、持开放态度的尽责企业,以加强股东的长远回报。
集团的董事会由两位执行董事、两位非执行董事 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组成。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《企业管治守则》及《企业管治报告》,集团定时举行董事会, 所有董事,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在会议前获发全面的会议资料。至于在买卖公司股份时,集团已採纳上市规则附录十《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》及已遵守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第XV部有关的权益披露。
下载“股东推举董事的程序”
下载“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”
审计委员会
谭钰渝女士 (主席)
陆国阳博士
王岐虹先生
下载“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”
薪酬委员会
陆国阳博士(主席)
王鹏博士
谭钰渝女士
下载“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”
提名委员会
王岐虹先生(主席)
王鹏博士
谭钰渝女士
下载“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”
为了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,集团制定了举报政策。
本举报政策提供举报者就任何怀疑不当行为、舞弊或违规情况的举报程序。作出真实及恰当投诉的举报者将会受到保障。
下载“举报政策”和“举报表格”下载 “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”
下载 “股息政策”